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就菜籽油、菜籽粕、花生仁期货及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规则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95号 为满足菜籽油、菜籽粕、花生仁期货及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郑州商品交易所拟修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刘晋钢 0371-65610565 jgliu@czce.com.cn刘易昂 0371-65613873 yaliu@czce.com.cn传真:0371-65613068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 2.《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3.《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4.《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2年12月2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
公告来源: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12/16558295911315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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