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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法》已于2022年8月份正式实施,该法取消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相关表述,同时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考试已经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为顺应从业人员管理新形势新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协会)正在研究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水平评价测试将成为行业机构提供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其成绩将不再是执业的“入场券”。根据相关法规调整进度,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
按照《2023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1号)》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5月20日在全国44个城市举办2023年第一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开考科目有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和期货投资分析。
届时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道进行报名,集体报名时间为4月17日9:00-4月18日24:00;个人报名时间为4月18日9:00-4月19日24:00,公司集体报名只能为本单位员工或拟入职员工报名,考试机位有限,先到先得,报完即止。今后协会将根据市场需求研究创新考试方式以增加考试机会。5月16日 10:00-5月20日 16:00可登陆报名网页“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以于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后在协会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特此公告。
作者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原标题:2023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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